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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干部档案使遗属明确产权、老有所养

我市档案馆保管有部分由市委组织部移交的死亡干部档案。此类干部大都是市委市政府县处级以上的老领导,其中有一部分还是投身革命工作多年的离休干部。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我馆对此批档案进行了认真清点、独立编目和专门存放。

随着时间的推移,死亡干部遗属和遗属的子女们按照国家政策领取的补助标准、享受的优待条件也随着物价的变动、社会形势的变化而逐步调整。在调整、审批、办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提交老干部的离退休时间、死亡时间、亲属关系、供养关系凭证、行政级别和生前享受的待遇情况等相关具体资料作为依据。由于受到年代较为久远,或者有些干部生前供职的单位有所变更,当年经手人员调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遗属和子女们常常要为此东奔西跑,各方问询。

最近一段时间,我馆档案文件查阅中心就先后接待了两位前来查找死亡干部档案的家属。一是某任市委正处级离休干部遗属在供养补助调整的审批过程中缺失一些重要材料。老太太本人年岁已高,子女又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她只能通过电话多方咨询。在辗转了多个电话之后,她终于拨通了我馆查阅中心的电话。我处工作人员耐心的了解了情况,并很快查找到该名干部的相关资料和离休时办理的供养凭证。工作人员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后,建议老人家委托亲属前来办理提供证明材料的手续,并反复说明了需要带齐的证件、材料和具体路线。时隔多日,这位干部遗属在办妥了提高补助的审批手续之后还特意致电我馆查阅中心表示感谢。二是一名死亡干部家属因为房屋确权、遗产公证中的纠纷问题在原单位组织部门的指点下前来查找干部档案。我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为其提供了死亡干部的干部履历表等明确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些看似平常的证明材料为干部遗属明确产权、遗产公证等法律程序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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