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老弱职工和安排社会青年就业,国家在六七十年代就开始实行老职工退休退职后招收其一名子女参加工作的政策,这项政策又称为“退休顶替”政策,尤其是在七十年代末,退休顶替政策称为当时社会关注的重要就业政策。常州市开始真正实施这项政策是在1979年,许多企业也把政策落实到了实处。
1月11日,来自常州市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的邵老师来到我馆,继续查找他1979年到常州市国棉一厂工作的有关材料,证明其在当时就已经开始进厂工作了。在这之前,他已经来了两次,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但都空手而归。这次,他还是抱着一线希望,争取能找到最原始的凭据。我馆工作人员把凡是涉及到他方面的有关内容,再一次重新从调资名册,定级名单,招工名单等几个方面为他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好一会的查找,进库翻阅当时有关的退休职工子女顶替表,终于在1979年的表中找到了他的名字,为他找回了十年的工龄。
一张退休职工子女顶替表,显示着当时的国家政策,为后人带来了不可言喻的实惠。 |